联合单位及融资方案

第一阶段资金需求—项目融资:两千万人民币,约227万英镑(Project threshold fee,项目最初投资人的准入门槛费),预计包含具体规划路线、详细车辆设计、土建方案及项目概算的可研报告的完成周期为12个月。

联合单位及支付各方费用预测如下:
1. 我司额外招请的专业人员及开展相关商务活动,20万镑。
2. 欧洲一家著名无人驾驶车辆设计咨询公司,20万镑。
3. 欧洲一家知名大型土建设计咨询公司,20万镑。
4. 世界著名投行(项目融资第二阶段投融资顾问),20万镑。
5. 中国一家知名铁路建设工程咨询公司,500万元人民币。
6. 中国一家无人驾驶车辆制造生产厂商,400万元人民币。
7. 中国一所铁路建设项目评估机构,400万元人民币。
该笔项目首期融资为一次性消耗性投资,属于因加速项目进度所作的各方财务投入,注入资金后将不要求退出或要求偿还该笔投资。
本笔费用投资后,投资方将拥有GRT技术今后在中国相关所有项目权益的16.6%。其中,如投资方不再继续开展解决第二阶段资金需求的并购行为,而出现有其他投资人并购标的技术载体公司,投资方将在并购前获得并持有并购标的公司33.3%的股权。

(2)第二阶段资金需求—并购:
GRT无人驾驶车辆设计公司作为技术载体将以1.2亿元人民币出售该公司91%股权,并购前载体公司股权分割为三等份,各占股33.3%的股权。分别由O+ Asia公司、该无人驾驶车辆设计公司和投资方持有。并购完成后,投资人将持有91%的股份,而O+ Asia公司、该无人驾驶车辆设计公司和投资方各持有3%的股权。
本项目到此阶段,项目前景将较为明朗,尽快完成尽职调查和要约等一系列工作后,本轮的投资人将持有91%的本GRT技术,但同时在并购协议中同意原三方股东在今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GRT项目中均各占3%的股权收益。